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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总体进度表
2013-06-26 19:15   (浏览:)

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总体进度表

 

工作时间

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责任人

3月

各学位点完成预答辩

预答辩小组应由3-5名专家组成;预答辩不合格者按延期处理

院主管领导、分管秘书、毕业生

4月初

自治区学位论文抽检

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材料

学位申请人、导师、院主管领导及分管秘书

4月

提起答辩申请,审查学籍、课程成绩

不能按期答辩需要延期至12月底或下一年度答辩第须提起“延期答辩申请”

学位申请人、导师、院主管领导及分管秘书

4月底

论文送审稿提交

学位申请人提交论文初稿3本,无法提交合格抽审论文者按延期答辩处理,重复率检测不合格者按延期处理

学位申请人、导师、院主管领导及分管秘书

5月中旬

反馈初审意见,论文修改

初审论文两份及以上不合格者按自动延期答辩处理

学位申请人、导师、分管秘书

答辩前一周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英语成绩、小论文发表情况、中期材料、重复率检测)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答辩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处

6月10日前

答辩

对答辩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授予或暂缓授予硕士学位名单,推优,归档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申请人

6月20日前

完成学位授予、证书发放、离校工作

学校学位委员会确定授予学位名单

校学位委员会、学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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