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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4-16 20:07     (浏览:)

校研发〔2015〕2号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印发关于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01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研办〔2015〕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2015年毕业生除外)。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硕士研究生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项目类型、年限及项目资助方式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科研项目和国情区情基层调研项目两类,其中科研项目执行期为一年或一年半,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或2016年5月31日;其中国情区情基层调研项目鼓励以三人以上团队为主体申报,执行期为半年,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经学院初审、学校评审,择优推荐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资助。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领域每项资助0.3万元,自然科学领域每项资助0.5万元,国情区情基层调研项目每项0.3万元。自治区创新项目其中科研项目人文社科领域每项资助0.5-1万元,自然科学领域每项资助1-2万元,国情区情基层调研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认真填写《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

2.导师对申请人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报研究生所在学院。

3.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研究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填写《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015年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四、申报名额

根据在校生规模(毕业生除外)和学校目标管理任务的要求确定各学院申报名额。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及电子版;

2.《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5年4月22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227室,电子版发送至bmnwork@163.com

联 系 人:边梅娜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附件:1.《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2.《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

      3.《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6日

附件【附件1: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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