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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研究生“翔裕”奖学金的通知
2015-05-22 20:00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4] 7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翔裕”奖学金评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5人,每人2000元。

三、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异;

5.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上一学年度所学课程考试(含所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4)申请材料不属实者;

(5)已获得其他奖学金的研究生;

(6)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四、评选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翔裕奖学金申请表》;

2.学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并按拟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签署意见,推荐至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4.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报送材料

1.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研究生翔裕奖学金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课程成绩、六级成绩单、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等材料)。汇总表表电子版发送至bmnwork@163.com

2.报送时间:2015年5月29日19:00之前。

3.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并认真组织评选,并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边梅娜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附件:

1. 塔里木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翔裕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翔裕”奖学金申请表》

3. 塔里木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翔裕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研究生处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翔裕奖学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塔里木大学2015年研究生翔裕奖学金评选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塔里木大学2015年研究生翔裕奖学金名额拟分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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