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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结课相关安排的通知
2015-11-19 17:00     (浏览:)

各培养单位、任课教师:

本学期全校研究生教学任务即将完成,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加强研究生课程考试的组织过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期结业课程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5日-12月6日

期末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7日

请各学院分别于11月25和12月25日前汇总期中、期末《研究生课程考试计划表》(见附件)报研究生处培养科,以备研究生处进行抽查。

二、试卷要求

开课学院须认真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做好命题和试卷印制工作,试卷格式按照《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要求,试卷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送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交给各考场监考人员。

三、考场要求

请各提前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要求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期末考试相关的各项工作,组织安排考场巡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有序进行。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无故旷考、作弊等不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关于学分获得的说明

根据学位授予标准,所有课程成绩70分以上方可获得学分。

五、关于研究生补考、缓考的说明

补考、缓考定于次学期第四周进行,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

六、关于课程成绩登陆和考核时间的说明

课程完成两周内完成课程考试成绩评定。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陆时间与本科同步,登录密码由学院提供。任课教师应注意课程性质和学生获学位类型,登陆成绩、打印纸质版成绩单一式两份,亲笔签字后交开课学院留存。学院登记补、缓考情况,及时提交研究生处。

开课学期期末,各学院应收集、整理本学院本学期所开设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装订成册,一份留存学院,另一份交存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室。

七、关于课时费核算和发放的说明

请根据《塔里木大学关于研究生教学工作量、酬金及培养费的暂行规定》要求填写工作量表,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量已发放,本学期修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工作量本学期暂不发放。工作量经学院认真审核统计后报研究生处,核算后本学期打卡发放。

附件:1.研究生课程考试计划表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计划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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