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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塔里木大学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3-17 17:20     (浏览:)

全体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丰富和浓厚校园创业文化氛围,积极引导大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参与创业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提升创业技能、创业水平,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服务学校科学跨越发展。学校决定举办塔里木大学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任:张传辉

副主任:张爱萍

员:张            郑文轩  鲍丙峰  谷建杰 任道全 杨保求胡松林 张燕飞  阿布都·力提甫 陈忠林

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与创业相关的专家、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二、大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大赛下设3项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的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

公益创业赛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大赛申报条件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以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为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二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

(三)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章程》第十二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

四、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五、项目申报材料

需提供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7份,封面采用 230 A4纸,正文采用 70 A4纸。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六、大赛赛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37-315日)

成立大赛组委会,确定大赛实施计划,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宣传工作;做好创业政策、创业文化、创业精神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企业家开展培训工作。

(二)组织申报阶段(316-325日)

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填写参赛申报表,起拟项目计划书,选配指导老师,通过筛选上报优秀作品。

(三)校级比赛阶段(326-331日)

326-31日期间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兵团创业大赛的团队。

七、奖项设置

(一)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报送的3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各项赛事参赛项目的90%进入决赛。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其中创业计划竞赛设金奖1项、银奖3项、铜奖7项,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设金、银、铜奖各1项。

(二)大赛设组织金、银、铜奖各一项,对参赛单位予以表彰,大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各等次奖计分方法详见第五章第二十二条。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我校推进就业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竞赛活动,整合资源与优势,切实形成合力,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

(二)建章立制,多方保障。各单位要积极探索符合学生发展的竞赛模式,结合学院专业特色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帮助学生将参与竞赛与规划未来职业发展有机衔接,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创青春”品牌在我校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广泛动员,在保证竞赛作品质量的基础上,尽力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请申报研究生于3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227办公室。

联 系 人:边梅娜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附件【附件1.塔里木大学首届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章程.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16年塔里木大学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16年塔里木大学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6年塔里木大学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书撰写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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