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简介 
 新闻公告 
 党建思政 
 招生工作 
 就业工作 
 培养工作 
 学科建设 
 学生工作 
 资助工作 
 信息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级学硕中期考核和2015级专硕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2016-04-01 19:14     (浏览:)

校研发〔20165

各学院:

   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规定》、《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及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本学期将开展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和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开题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开题报告时间要求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2、中期考核时间要求

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第7周至第12周内开展并完成,专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第7周至第12周内开展并完成,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确定。

二、注意事项

   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均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尽早布置,合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各学院应至少提前一周将开题和中期考核安排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室,并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各学院的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所需填写的各种表格,请自行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组织流程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所需表格

3、研究生中期考核所需表格

研究生处

2016 330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3.rar已下载
打印本文    收藏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 Graduate Department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新疆阿拉尔市 邮编:843300 电话: 0997-468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