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简介 
 新闻公告 
 党建思政 
 招生工作 
 就业工作 
 培养工作 
 学科建设 
 学生工作 
 资助工作 
 信息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1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2011-03-15 18:07     (浏览:)

为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今年拟选调24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塔里木大学201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无不良政治表现;

2、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在大学期间曾任学生干部或被评为院级以上“三好”学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无签约单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321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321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选调原则、方式及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根据推荐名额(见附件),采取本人自愿报名、推荐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方式进行,于2011316日前将《2011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报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报送前通过张贴公告、在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3天以上公示(见附件)。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填写《2011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并附校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学习成绩单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校内毕业生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委托各学院进行,可结合推荐工作一并进行。重点审核加入中国共产党和获得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高校毕业生还要审核学院签章的学习成绩单、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及体检

所有报名人员统一参加今年7月举行的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和报名人员类别及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岗前培训

对拟选调人员在自治区党校分校和地州党校进行以学理论、学政策、学“双语”、学农业农村工作基础知识为主的三个月岗前培训并进行考试。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生,不予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分配和管理

1、选调生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原则,分配到乡镇工作,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资格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2、选调生到乡镇报到后,即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生到乡镇后,先到村工作1年,挂任相关职务。

4、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委组织部管理。

 

 

附件【附件1:区内高校2011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11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doc已下载
打印本文    收藏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 Graduate Department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新疆阿拉尔市 邮编:843300 电话: 0997-468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