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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关于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通知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部文件
校研字[20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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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要求,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校原有及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情况,学校将组织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报名参加导师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现有硕士点情况
共6个:果树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农业水土工程、蔬菜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二、 报名参加导师遴选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限不限)的塔里木大学教师,在校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身体健康,常年或主要精力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拟新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51周岁;经学校同意延退的可以不受以上年龄限制。
(四)本人从事的研究方向与我校现有的学位授权点的研究方向一致,熟悉本领域研究工作的前沿情况,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是:近5年来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相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本人为主要撰写出版专著、教材5篇(部)以上(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五)承担者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其它有着重要价值的项目,有一定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
(六)应有2名副教授以上的职称人员组成的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队伍。
三、报名办法
(一)、拟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由本人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二)、各学院或学位分会负责人在遴选导师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拟遴选导师的申请表和汇总名单(一式二份)及近5年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专著、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于2006年4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四、需要说明的几点
(一)、已是果树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的指导教师不再参加本次遴选。
(二)、原来是果树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的指导教师,需转入其他专业的,填写《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既可,不再参加本次遴选。
(三)、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人员均需参加遴选。
(四)表格下载,请登陆研究生工作部主页。
下载附件:
附件一、《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表格区下载)
附件二、《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表格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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