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校级和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按照《印发关于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01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1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审议共评选出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4项。校级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资助,校级指导项目由学院或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进行资助。经学校申报、自治区评审,共评出我校自治区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项(调研项目1项、科研项目1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研究质量,各学院、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教研〔2012〕4号)的要求执行。
2.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如因特殊原因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不能继续项目的请及时做好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变更手续,以便使项目顺利开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
附件:1.2015年度校级和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计划任务书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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