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通知
我校2010年获批了农业推广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产学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示范基地,为了能更好开展专业学位教育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讨论,决定组织相关学位点(示范基地)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申请报名参加导师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遴选导师的学位点(示范基地)和申报人员范围为: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果树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3个产学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示范基地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作物学领域和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的本校相关领域教师和合作单位工作人员。
二、申请参加硕士生导师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限不限)的教师或科研工作者,身体健康,能够常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能够担负实际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责任。
3、拟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5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1岁;经学校同意延退的可不受以上年龄限制。
4、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主持在研科研项目1项,在指导硕士研究生期间每年保证有0.5万元以上科研经费。
5、申请人除需具备以上4项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至少2项条件。
1)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含4篇);
2)近5年来本人出版专著或编写教材1部以上(含1部);
3)以主要完成人获得校级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校级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指前三名;校级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指前五名;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指获得奖励证书者。
三、申请报名方法
1、拟申请参加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人员,需由本人向上述硕士学位点(示范基地)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各院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分会经讨论研究后,在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其《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及近5年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专著、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等有关材料于
四、相关表格请登录校园网研究生处主页下载或在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拷贝。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 附件【申请硕士指导教师简况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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