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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研究生“企业专项奖学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4年06月17日 19:27  点击: []

各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各界以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个人捐资并以捐资单位名称或捐资人姓名命名的一种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同一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申请专项奖学金,同时,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专项奖学金,且每位学生在硕士期间仅有一次获奖资格。学校将进行 “企业专项奖学基金”的评选活动,资助金额为2000/每人,现将本次“企业专项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母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遵守国家法令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自入校后不能有重修课程;

5. 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奖学金评选时间和程序:

1“ 企业专项奖学金”按年度评选,时间为 2014617

2.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研究生企业专项专项奖学金申报表”;

3.学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报学院审核并公示,学院进行初评并按分配名额推荐至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6.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报送材料

《研究生企业专项奖学金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课程成绩、六级成绩单、导师推荐意见、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等材料)

3、报送时间: 2014618上午11:00之前

4、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并认真组织评选,并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研究生处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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