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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

关于做好2015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23日 20:04  点击: []

各学院、各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塔里木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4年版)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2015届硕士毕业资格审查、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导师、研究生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以免耽误研究生的正常毕业。

注意事项:

1.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或答辩未合格者,未满最长学制的,可申请重新复审和答辩一次;已满弹性学制的或重新复审和答辩仍未合格者,一律按结业处理。

2.凡涉及保密的学位论文可不参加双盲评议,需在预答辩时经由所属学位分委员会讨论认定其保密性质,报呈学校批准不参加双盲评议,但必须安排论文评阅。

3.《学位论文具体格式要求》、《塔里木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请自行到校园网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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