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助研” 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4年11月12日 13:27 点击: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
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4〕70号)的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 “三助”岗位助学金中研究生“助研” 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助研助学金基本标准
学校设定的研究生助研助学金基本标准为:课程阶段100元/每月/每生;课题研究阶段人文社科200元/每月/每生;理工农科300元/每月/每生。由导师考核合格后,按季度发放,全年按10个月计。导师可依据研究生的工作表现和科研业绩自主设立奖励等级,提高资助额度。导师自主提高额度的标准不设上限。
2、助研助学金经费从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或学校划拨给导师的研究生培养费中支出
3、助研助学金发放表(须经学生签字确认)由各学院汇总后审核存档。
附:助研助学金发放表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 附件【助研助学金发放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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