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新增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学位点:
根据《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高等教育专项规划》,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新增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是今后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积极主动的做好相关工作。要将此项工作当作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基本建设,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学科专业特点统筹规划,科学布点,并注意与研究生培养机制、培养模式改革和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结合。
二、2010—2015年期间自治区将遴选确定100个“示范基地”,并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替补”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头作用。2012年自治区继续遴选新增30个“示范基地”,申报办法仍按教育厅“新教研〔2010〕1号”文件要求办理。
本年度申报要坚持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注意与联合单位的实际性合作,避免形式主义。
三、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请于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合作共建协议(协议的格式和内容可根据《办法》要求由合作双方商定,协议至少有一份为原件)一式7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文档交研究生处。
四、请各学位点要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凡是联合培养单位与公章名称不符的,或不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作为联合培养单位的,原则上不受理申报。凡是同一专业已经有两个及以上基地的,不再受理申报。对前两批基地涉及的挂牌单位(见附件4),如要申报,要充分考虑到实际的培养能力,避免造成研究生培养资源不足的问题。
研究生处
- 附件【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名单.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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