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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

关于做好2016级新入学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19日 19:10  点击: []

校研发〔201624

各位研究生新生:

   为加强我校新入学研究生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推进我校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学生,现将2016级研究生学籍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图像采集对象

2016级新入学研究生

二、电子图像采集时间

采集时间为20169222230

三、电子图像采集地点

号楼后会议室(艺术团排练厅)

四、电子图像采集现场要求

1、此次拍照穿插在其他本专科班级中进行,因此通知时间段内务必按要求到达,迟到人员将无法采像!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班长高度重视,通知到每位学生,921日前将缴费(15元)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报至研究生处培养科任老师处(联系电话:4681912)。

2、学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以班级为单位,班长带队,提前10分钟到拍摄地点集中拍摄。照相期间不得有打电话、聊天等影响工作进程和拍照顺序的行为。

3、着装要求:因拍摄背景为蓝色,建议学生拍摄时穿浅色系服装。形象整洁端正,发型须露出眉眼及耳朵,以确保电子注册的严肃性及照片效果。

五、注意事项

本次采像由自治区新华社新疆分社统一采像、制作和上传,不再安排其他时间散拍,各类原因无法采像的研究生,于研一结束前联系各省会城市新华社分社自行拍摄。

新华社新疆分社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8号,电话:0991-4812237

因新生图像采像未完成将会造成网上学历信息缺失,并且无法补拍上传,请我校新入学研究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研究生处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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