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拨付2022年兵团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兵教服中心〔2022〕10号)和《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0级、2021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学校)
二、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22〕15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含评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于11月8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按年级、学位类型分类评定。
3.研究生申报材料中的成果需为在2021-2022学年度所获得。2020级研究生在上一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已经使用过的材料,不能作为此次学业奖学金参评材料重复使用。已获得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加此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4.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破除学术评价中唯论文等不良导向,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完善以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标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各项组织工作,要加强对研究生先进典型的培养和选树,更好地发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四、材料报送
1.《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
2.《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3.各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4)纸质版;
4.各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盖章)纸质版。
各学院在11月25日将以上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287467033@qq.com。
联系人:边老师 联系电话:4682652
附件:1.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
4.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模板)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11月3日
- 附件【学业奖学金附件1-4.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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