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学硕开题报告和专硕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培养过程管理,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和《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就2016级学硕开题报告和专硕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对象
开题报告对象:2016级学术学位研究生
中期考核对象: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确定。
三、相关要求
1、原则上研究生必须按期参加开题和中期考核,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经导师同意,必须在截止时间内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延期,并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处备案,相应推迟答辩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2、各培养单位应公开举行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并提前向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处申请报备,填写提交“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安排一览表”、“中期考核工作安排一览表”,学校将对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进行抽查。
3、学院对学科(专业)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议,并进行1周时间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并做好考核材料的保存和归档。
4、请各学院将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和开题报告书于12月31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四、组织形式
上述两项工作均由学院组织实施,研究生处协调。所需填写的各种表格,请自行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附件: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和中期考核程序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程序
1.考核小组组长宣布报告会开始;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考核小组成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开题报告当天列席,并对研究生情况进行介绍;
4.考核小组秘书做好详细记录;
5.考核小组对各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并对开题报告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研究生听取意见后,会后进一步补充修改;
6.考核小组评定成绩并在开题报告书上签字,秘书汇总全部材料。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程序
1.考核小组组长宣布报告会开始;
2.研究生进行中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小组成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开题报告当天列席,并对研究生情况进行介绍;
4.考核小组秘书做好详细记录;
5.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并对各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结果做出结论性评定意见,给出考核评定等级并签字;
6.各学院对各学院对学科(专业)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议,并进行1周时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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