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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研究生毕业答辩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年03月11日 19:32  点击: []

各学院、各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塔里木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春季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就研究生学位审核、毕业论文送审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毕(结)业、学位资格审查

拟参加2019年上半年论文答辩的同学提出申请,务必于3月20日前提交《塔里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和资格审查材料,方可视为有效申请。逾期未递交答辩申请者,不安排论文答辩。

答辩申请人填写表格为“学位审批材料表”1、2、3。学院审核申请人答辩资格,包括课程学分、成绩(包括补修成绩)及培养环节各项材料,任何一项材料缺失或不合格,均不能参加答辩,按延期答辩处理。审查合格者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院汇总全部应答辩人员信息,提交《答辩人员信息汇总表》至研究生处。

3月15日-24日,学院应完成毕业生实践成绩的登录。

5月1日前学院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已发表小论文原件或接受函原件(附刊物今年封面)及复印件、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电子信息等材料进行审核(要求见“研究生手册”《塔里木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填写“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全部提交研究生处,进行复审。

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资格审核通过的同学,学校将对其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不通过者的论文不允许参加盲评,论文需要进一步修改,半年后再申请答辩。申请人向学院提交论文电子版供重复率检测,论文电子版按“姓名+学术不端检测”命名,PDF格式(注意: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学位论文与摘要写作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和材料,将不予受理)。学院汇总后于3月25日前统一提交论文电子版,检测结束后,学校将把检测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三、论文盲评

通过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同学可参加论文盲评,请于4月1日前,向学院提交格式规范的纸质版论文3份(简装双面打印,送审论文封面,每份夹入“盲审论文评阅表”)及送审稿清单,研究生秘书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学院填写“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统一提交研究生处。逾期未交送审稿或送审不合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答辩前其他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毕业流程相关材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的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及材料整理上报。重要时间节点如下:

5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预答辩,提交汇总材料。并提交答辩安排。

5月31日前完成答辩和各学院学位评定工作。

6月1-2日提交答辩材料及学位论文。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如送审论文中有“不同意答辩”意见,处理结果如下:

a.盲审结果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由学校增加复评专家重新进行评阅,复评意见都为合格的,则视为论文盲审通过可进行论文答辩。若复评意见中有一份是“不同意答辩”,则视该论文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b.盲审结果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则视该论文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2.我校将对送审论文全部进行重复率检测,要求送审的论文复制比不超过30%。写作和排版等要求已上传,请导师和学院重视论文质量和格式,答辩后学位评定会议前研究生处仍将对论文重复率进行抽查,据后期追溯效力。

3.研究生论文保密申请应在论文送审前提交,逾期按公开处理。研究生论文保密申请应由所属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认定其保密性质后,报呈校评定委员会审核认定。

4.根据《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保密论文不参加优秀论文评选。

5.“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论文保密级别申请表”、“学位论文具体格式要求”、“塔里木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等相关表格请到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

6. 2019年春季答辩为2014级学硕、2015级专硕的最后一次答辩,还没有答辩的同学请务必提交答辩申请并及时完成论文。

请相关学院、各位导师和毕业生高度重视,共同做好此次毕业工作。

附件:2019年春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级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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