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完成创新性、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学校将评选本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发〔2013〕36号),现将我校2019年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2019年6月将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其中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参评。
二、评选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要科学、公正、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请按照《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发〔2013〕36号)之规定执行。
四、评选方法
1.研究生个人申报,填写《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限额,确定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名单。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评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5.评选结果公布及表彰。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学校将正式行文公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并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五、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目标、学位点建设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请各学院在名额分配中兼顾一级学科学位点和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类别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序号 |
学院 |
推荐名额 |
1 |
植物科学学院 |
5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4 |
3 |
动物科学学院 |
3 |
4 |
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 |
2 |
5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6 |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
1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8 |
人文学院 |
2 |
合计 |
22 |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A4版面)。论文除论文题目外,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发表论文的作者姓名、页眉等信息。
2.《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附:在读期间所取得成果的复印件,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原件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4.提交以下电子文档:学位论文、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发送至59648073@QQ.com。
七、报送时间、地点、联系人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9年6月2日前将材料报送到行政楼研究生处225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孟婷婷 电话:0997-4681912
附件:1.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2.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塔里木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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