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3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指研究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综合个人专业背景、学术兴趣、研究平台等情况,在导师指导下对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文献综述、学术活动、实践活动、学位论文研究等做出计划与安排。科学合理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有助于研究生明确培养目标,有步骤、有规划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2023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课程培养计划和课题培养计划两个计划组成,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
1、个人培养计划(一)课程培养计划
研究生需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学习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专业要求和个人基础,科学合理地选择课程,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
学院应于9月14日前组织新生学科专业导学会,结合实际开展校情、院情、学科史等教育,详解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导学,指导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尤其是学分要求和选课规则。研究生应准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导师应认真学习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因才施教、有针对性地指导研究生选课,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2-3门,考核合格后取得课程成绩,不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博士研究生补修本科(硕士)主干课程2-4门,考核合格后取得课程成绩,不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
填报时间:2023年9月13-15日
2、个人培养计划(二)课题培养计划
课题培养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文献综述:根据专业要求及研究方向,完成一定数量的经典必读书目及重要专业学术期刊,具备文献综述写作能力。要求列出主要的读书篇目或附上网址、文档链接等,明确阅读计划和要求。
(2)学术活动:学术活动为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报告会、前沿讲座、学术论坛、学术讨论会等,要求列出计划参与的学术活动类型及次数。
(3)实践活动/专业实践: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践活动包括助研、助教、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完成实践报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到校外部门、企业或本校进行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要求列出主要实践计划,包括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和实践内容等。具体参照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4)学位论文研究:包括论文研究的大体方向、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到论文答辩)等。论文计划只要求填写原则目标等框架性内容。
研究生导师应根据分类分层培养原则,结合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从每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指导研究生制定出适合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
填报时间:开题前填报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9月15日前完成2023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课程培养计划的制订,经导师、学院审核后生效,参加开学初选课,选课要求另行通知。
各学院、导师、研究生要认真做好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附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1)(2)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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