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全面了解教学运行状态,切实做好新学期教学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至3月3日(星期日)【校历第1教学周】,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二、检查内容
1.本学期授课教师教学材料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课件、教学日历)。
2.开课第一周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包括任课教师、研究生到位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1.学院自查:各学院须全面掌握本学期所开设课程信息、开学教学准备情况,组织开展教学材料检查,并将《塔里木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6日报送至培养科。
2.课堂检查:学院组织由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含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开展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1)授课纪律。政治纪律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政治纪律(在授课过程中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学纪律(教师遵纪守时情况、课堂管理情况、教风仪表情况等)、教学态度、教材选用、教学大纲、教学方法与手段及教学效果等。
(2)学生上课基本情况。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教学改革情况。重点检查为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手段以及效果,任课教师能否根据学科发展,将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和课件;是否运用先进手段对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改革。
(4)教学运行及调停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课程教学任务的落实是否与教学进度表相一致,尤其是多人授课的课堂是否按照规程要求,排定任课教师的授课顺序。
(5)教学楼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教室资源、环境卫生等情况。
3.研究生处抽查:研究生处组织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按照所有学院全覆盖的原则,重点抽查各学院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发现学院管理不力、授课教师违规违纪等情况,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处
2024年2月23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