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以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2级3年制研究生、2023级2年制研究生;
2.考核延期者及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
二、考核时间
2022级3年制研究生在第五学期末完成;2023级2年制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未完成。
三、内容格式
中期考核的内容与格式按“2024版中期考核登记表”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组织实施
1.研究生处负责中期考核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2.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可根据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特点和研究生人数,按一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考核评审小组。
五、考核具体要求
1.研究生填写《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同意后向所在学位点提交。
2.考核报告会由学院负责组织各学科(专业)具体实施,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集中考核。各学院组织考核前须提前1周将各学科(专业)考核组成员名单及考核安排向研究生处报备,提交《中期考核工作安排一览表》。
3.中期考核评审小组在听取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汇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对每位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最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中期考核结果。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进入后续相关培养环节,未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重新申请中期考核。
4.原则上中期考核不得延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在学院要求考核时间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推迟考核时间(不得超过半年),批准后方可延期,并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处备案。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5.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对研究生考核的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并存档。
6.学院对各学科(专业)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议,经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学院做好考核材料存档工作。
六、中期考核工作督查
研究生处根据学院提交的日程安排将适时开展督导工作。
研究生处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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