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5日【校历第10-12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1.课堂教学检查。全校各类研究生(包括国际学生)的课堂(含实验室)教学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日历实施情况、课程进度情况等);研究生教材、讲义、课件等教学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适合公开讲授。
2.实践教学检查。检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2022-2023级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是否按《培养方案》要求正常开展。
3.教学档案管理情况。教学材料包括课程考试成绩、试(答)卷或课程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情况;培养环节材料包括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践环节考核与学分认定等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等。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1.学院自查。各学院须通过自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全面掌握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等情况,并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后续改进措施。根据教学检查开展情况,于2024年11月15日前向研究生处培养科提交《塔里木大学研究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期中自查报告》(附件1)、《塔里木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统计表》(附件2)及《塔里木大学2022-2023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纸制版学院须盖章。
2.研究生处抽查。研究生处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3.督导座谈会。研究生处组织研究生督导员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研究生教学运行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29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