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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09日 12:03  点击: []

各学院:

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以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2级博士研究生,2023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2024级2年制硕士研究生;

2.考核延期者及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

二、时间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第6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制的硕士研究生在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制的硕士研究生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三、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中期考核工作,认真制订并严格遵守工作日程安排,确保中期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四、操作流程

1.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维护中期考核申请,导师审核中期考核申请。

2.学院秘书指定中期考核秘书,由中期考核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维护中期考核安排,组织中期考核,学院发布中期考核结果。

3.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按照专家意见对中期考核材料进行修改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终稿。

五、具体要求

1.中期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各学科(专业)具体实施,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应集中考核。

2.中期考核小组听取每位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汇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最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中期考核结果。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进入后续相关培养环节,未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重新申请中期考核。

3.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对研究生考核的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查。

六、中期考核工作督查

研究生处将根据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维护的中期考核安排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适时开展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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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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