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2〕93号)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第五届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包括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和院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
1.校级督导组: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遴选。
2.院级督导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遴选。
3.督导员的聘任条件、工作职责及待遇等均按照《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二、遴选程序
(一)校级督导员遴选
1.推荐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填报《塔里木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自荐表》(附件1),学院推荐填报《塔里木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推荐表》(附件2)。各学院根据遴选要求,推荐1-2名候选人。
2.审核流程: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并进行聘任。学校发文公布督导员名单,并颁发聘书。
(二)院级督导员遴选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要求参照校级督导员标准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2025年9月3日前报送推荐校级督导组候选人自荐表、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同时报送院级督导组成员名单(附件4)。
联系人:陈珺 孙婷 电话:0997-4681912
附件:1.塔里木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自荐表(个人自荐用)
2.塔里木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推荐表(学院推荐用)
3.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
4.塔里木大学院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员名单
研究生处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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