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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立项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5年09月02日 12:24  点击: []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塔里木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现行规定,现启动2023年立项的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3年立项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3项(附件1)。

2.2023年立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验收5项(附件2)。

二、验收时间及地点

验收时间:2025年12月初

验收地点:研究生楼智慧教室(具体地点待定)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项目

1.结题报告:填写《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2.佐证材料:按照《项目任务书》中填写预期取得的建设成效和建设成果,提供完整的结题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课程建设材料:修订后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课程简介等;

教学资源:教材(或自编讲义)、多媒体课件、授课视频(至少3个完整课时)、课程网站或线上教学平台建设情况;

教学改革成果:教学研究论文、教改项目立项/结题证明、教学竞赛获奖证书等;

学生评价材料:学生评教结果、课程学习成果(如优秀作业、研究报告等);

其他材料:校内外专家听课评价表、课程建设总结报告等。

3.装订要求:佐证材料按“项目任务书→支撑材料”顺序装订,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项目

1.结题报告:填写《塔里木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

2.佐证材料:按照《项目任务书》中填写的预期取得的建设成效和建设成果,提供完整的结题佐证材料。

课程案例库应不少于10个教学案例,综合课程案例(≥3个)、单一课程案例(≥4个)、知识点案例(≥3个)。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6个,请在完成情况中注明是否是原创性案例。

案例教学实施方案(含教学目标、教学设计、考核方式等);

案例使用效果证明(如学生反馈、企业评价等);

其他成果(如发表的案例研究论文、获奖证明等)。

3.装订要求:同精品示范课程项目同上。

四、材料提交

学院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11月19日将电子版报告书(Word+PDF)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或PDF),按不同项目分别打包,命名:学院-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发送至1468544949@qq.com,纸质版一式7份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楼124-3室)。

五、验收方式

(一)专家评审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答辩:PPT汇报(10分钟,涵盖建设目标、成果、特色及不足)+专家提问(10分钟)。

(二)结论评定

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三档,结果公示后发文公布。

 六、注意事项

1.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结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珺 孙婷 电话:0997-4681912

 

附件:

1.2023年立项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2023年立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3.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项目结题报告书

4.塔里木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2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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