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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8年11月06日 17:33  点击: []

全体研究生:

根据一师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展开2019年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8年11月6日—11月9日

二、参保对象

全体大学生

三、缴费标准

2019年度缴费标准:大学生170元/人/年。

四、办理办法

(一)2018级研究生参保要求:

1.基本要求:为保障大学生的权益,生病能享受报销待遇,2018级研究生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在生源地或家庭所在地参保的2018级研究生除外(即按要求交了参保证明和家长承诺书)。

2.填写信息:下载《首次参保人员变更申报模板(2019)》(见附表1),按模板填写信息。然后各班将参保学生信息统一汇总在一张表里上报。模板不可新增sheet工作表。

3.提交资料: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2)《第一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扣款授权书》2份(第二联学生留存,第一联在右上角填写班级加盖单位公章上交);

(3)农行银行卡正面和持卡人身份证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1寸彩照1张,贴在《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见附表2);

(5)jpg格式电子照片1张按班级打包)并填写《××学院二代卡信息模板花名册》(见附件3)。照片要求:本人的近期彩色相片图像,图像背景为纯白色;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10k-60k之间;文件命名规则:姓名_身份证号。

(6)费用:2018级研究生2019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已交,具体花名册见《研究生居民医疗缴费花名册》(附表4)。

(7)所有参保成功的2018级新生,医疗待遇享受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缴费后中途退学、死亡等原因注销学籍的,由研究生处经办负责人提供申请,代扣协议终止扣费。

(8)其他事宜:2018级新生填写的《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按班级单独上交,其他材料放在一起且不要装订。

(二)2016级、2017级研究生续保要求:

(1)2016年入校老生:去年已经参保过居民医疗保险的,需填写续保花名册并按要求收取2019年居民医保费(170元/人)及2018年需要补交的40元,共计210元。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2016级、2017级需要补缴的2018年的差额40元直接交给班级负责人。

(2)继续参保大学生名单汇总到《××学院2019续保大学生花名册》(附表5);不愿意继续参保的大学生汇总到《××学院2019年未续保大学生花名册》(附表6)。务必要保证两份花名册的总人数和附件名单中反馈的人数一致。

(三)不愿意参加医保的研究生,需要签订承诺书。

四、报送要求

1. 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班长总负责,学习委员积极配合;

2.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须在11月9日13:00之前报送至马婧仪处;

3. 联系人:马婧仪,联系电话:13579823450

研究生处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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