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改革自评项目 |
自评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3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2020.6.21 |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二、《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是塔里木大学党委领导、校团委和研究生处指导下的全校研究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在校党委、兵团学联的领导和校团委、研究生处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欢迎来自其他各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全校研究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利益的同时,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客观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权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术、文化、体育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引导广大研究生成为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交流与团结,加强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以及校际之间的交流,促进研究生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
(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流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培养研究生的社会服务意识,促进研究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六)积极参与全国学联、兵团学联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同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兵团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兵团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塔里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阵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服务,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维护本会的声誉。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是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研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校研究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研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研代会的召开须经学校党委和兵团学联批准。
研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并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研代会代表经班级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校研究生会所联系研究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各院代表名额依照各院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其中非研究生会干部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在研代会召开期间,研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随时向研究生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及时答复。
研代会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 研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研究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六)讨论、决定应当由研代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研究生委员会)是研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五条 研究生委员会由在研代会上民主选举产生的委员组成。
第十六条 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研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研究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七条 研究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研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产生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 研究生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增强组织能力,热心服务,作风正派,不谋求私利,坚持原则;
(二)积极参加研究生委员会的各次会议,充分行使职权;
(三)参加研究生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工作任务;
(四)及时了解、听取和反映研究生代表和其他研究生对学校及研究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答复;
(五)按时在研究生委员会会议上作述职报告。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是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 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3-4名组成。主席团成员、校研究生会主席由研究生代表大会或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校团委、研究生处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时,指定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职权:
(一)在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委员会会议;
(三)审议、制订研究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主持日常工作;
(四)批准任免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领导、检查、通报、考核各基层组织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权益部。每个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或减少职能部。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班委会是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班委会由班级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接受校研究生会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 校研究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班委会要认真贯彻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研究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班委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研究生会报告工作情况和反馈意见建议,由研究生会对班委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二十八条 班委会职责:
(一)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校研究生会组织安排的工作;
(二)在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服务;
(三)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班级工作。
第六章 学生骨干
第二十九条 依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全校研究生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选拔结果需进行公示。
第三十条 学生骨干候选人选拔标准如下:
(一)政治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志愿为学校、为同学服务;
(二)学习优秀,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三)品德良好,严于律己,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四)作风过硬,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群众基础好,团结和关心同学,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和研究生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十一条 学生骨干选拔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荐或他荐;
(二)主席团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及面试;
(四)主席团复核;
(五)下发选拔结果公示。
第三十二条 学生骨干的退出机制如下:
(一)任期结束且不参与下一阶段工作的学生骨干自动离任;
(二)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骨干在任职结束前离任,研究生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驳回当事人的辞职申请并进行劝留,但有以下情况者研究会予以准许退出:
(1)学校安排实习、见习,不能保证自身工作正常进行者;
(2)因课程安排需要而申请退出者;
(3)对研究生工作不感兴趣,不再具有积极奉献精神者。
(三)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应按照以下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1)主席团召集骨干会议讨论、认定;
(2)形成书面报告交由主席、秘书长批准;
(3)下发劝退、免职或罢免公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侯玉龙 |
中共预备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否 |
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 |
|
2 |
高帆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学学院 |
2019级 |
否 |
第七届研究生会副主席 |
|
3 |
卢梦 |
中共党员 |
人文学院 |
2019级 |
否 |
第七届研究生会副主席 |
|
4 |
郭瑞成 |
中共预备党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9级 |
否 |
第七届研究生会副主席 |
|
5 |
张茜茜 |
中共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否 |
第七届研究生会副主席 |
|
6 |
刘田莉 |
预备党员 |
人文学院 |
2019级 |
否 |
宣传部副 部长 |
|
7 |
冀小爱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19级 |
否 |
学术部部长 |
|
8 |
雷富臣 |
共青团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19级 |
否 |
礼仪队队长 |
|
9 |
王茹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19级 |
否 |
文艺部副部长 |
|
10 |
周传荣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否 |
宣传部部长 |
|
11 |
冯磊磊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否 |
体育部部长 |
|
12 |
操镜 |
中共党员 |
水利与建筑工程 学院 |
2019级 |
否 |
学术部副 部长 |
|
13 |
徐康宁 |
中共预备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否 |
文艺部部长 |
|
14 |
李敏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生活部副 部长 |
|
15 |
李姿桦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体育部副 部长 |
|
16 |
杜良宗 |
共青团员 |
水利与建筑工程 学院 |
2019级 |
否 |
办公室主任 |
|
17 |
张晶晶 |
预备党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19级 |
否 |
礼仪队副队 |
|
18 |
骆新荣 |
中共党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9级 |
否 |
学习委员 |
|
19 |
贾梦可 |
积极分子 |
动物科学学院 |
2019级 |
否 |
现任班长 一职 |
|
20 |
姚慧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0级 |
否 |
班级生活 委员 |
|
21 |
侯旻昱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兽医学习 委员 |
|
22 |
陈德勇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无 |
|
23 |
张继虎 |
预备党员 |
动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现任班级文体委员 |
|
24 |
赵梓霖 |
中共党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现任班级学习委员 |
|
25 |
王玉 |
中共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学习委员 |
|
26 |
万祥 |
共青团员 |
生科院食品系 |
2020级 |
否 |
班长 |
|
27 |
王超 |
共青团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办公室干事 |
|
28 |
邢雅阁 |
共青团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礼仪队队员 |
|
29 |
潘依玲 |
共青团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生活部干事 |
|
30 |
许佳慧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学术部干事 |
|
31 |
卢锐 |
中共党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本科为宣传部干事 |
|
32 |
陈燕 |
党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班级宣传 委员 |
|
33 |
张燕飞 |
中共预备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办公室干事 |
|
34 |
李娜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学术部干事 |
|
35 |
陈柄润 |
共青团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 |
|
36 |
马鹏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生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 |
|
37 |
孙琦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体育部干事 |
|
38 |
王旭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生活部干事 |
|
39 |
张娟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班级学习 委员 |
|
40 |
杨光 |
共青团员 |
动科院 |
2020级 |
否 |
班长 |
|
41 |
董鸿宁 |
预备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学生会新闻干事 |
|
42 |
郭生鹏 |
中共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办公室干事 |
|
43 |
张应利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体育部干事 |
|
44 |
任宗娇 |
中共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班级学习 委员 |
|
45 |
刘星雨 |
中共党员 |
人文学院学前教育专业 |
2020级 |
否 |
班级学习 委员 |
|
46 |
秦国礼 |
共青团员 |
植物科学学院 |
2020级 |
否 |
生活权益部干事 |
|
47 |
于晓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0级 |
否 |
无 |
|
48 |
路一平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班级文艺委员 |
|
49 |
张清润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否 |
班级体育委员 |
|
50 |
徐靖辰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系 |
2020级 |
否 |
班级团支书 |
|
51 |
万煜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 |
2020级 |
否 |
生活权益部干事 |
|
52 |
吉爽秋 |
共青团员 |
植物科学院 |
2020级 |
否 |
班级团支书 |
|
53 |
代云豪 |
中共党员 |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否 |
班级学习 委员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选举办法
一、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由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委会负责。
二、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名额拟定为21名,实行差额选举。
三、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提出,经大会筹委会审议后,提交大会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字母为序排列。
五、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参加选举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八、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空格内划圈“○”;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空格内划“×”;无标记为弃权。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为有效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为无效票。
九、正式选举结束,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当选的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设总监票1人、监票2人、计票人4人。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由大会筹委会提出,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筹委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大会筹委会起草,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筹委会商议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主题和任务
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学校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要求,着力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团结带领全校同学,爱国荣校、求实创新,勇担时代使命,争做担当有为的胡杨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任务:
1.全面总结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研究生会的工作
2.汇报第七次研究生代表提案工作
3.讨论研究生会未来一年的目标和任务。
4.选举产生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5.选举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团
(二)召开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0日-21日)
(三)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53人
(四)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日 期 |
时 间 |
会议 地点 |
会议 名称 |
参加人员 |
会议(活动)主要内容 |
|
20 日 |
下午 |
16:30 |
老植科楼四楼会议室 |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预备会 |
全体代表 |
1.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3.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名单(草案)》 4.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 5.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 6.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秘书长名单(草案)》 |
21日 |
上午 |
9:30 |
红色文化广场 |
领导接见与会代表 |
正式代表 列席代表 特邀代表 |
校领导接见与会代表并合影留念 |
10:00 |
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开幕式 |
正式代表 列席代表 特邀代表 |
1.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2.介绍到场领导嘉宾 3.秘书长陈晨宣读发来贺信单位名单 4.党委书记赵光辉同志讲话 (休会10分钟) |
||
老植科楼四楼会议室 |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
正式代表 |
1.听取《塔里木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2.听取《关于修改<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 3.听取《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
|||
12:00 |
代表分组讨论地点 |
分组讨论 |
正式代表 |
1.讨论《塔里木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2.讨论《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3.讨论《塔里木大学学生会章程(修订案)(草案)》 4.讨论《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酝酿《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6.酝酿《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委员会选举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
||
下午 |
16:30 |
老植科楼四楼会议室 |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
正式代表 |
1.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3.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竞选演讲 4.投票选举 大会休会10分钟,统计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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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时 间 |
会议 地点 |
会议 名称 |
参加 人员 |
会议(活动)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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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 |
下午 |
18:30 |
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幕式 |
正式代表 列席代表 特邀代表 |
1.学代会总监票人向大会汇报选举结果 2.研代会总监票人向大会汇报选举结果 3.审议通过《关于塔里木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4.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5.审议通过《关于<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草案)》 6.致大会闭幕词 7.奏唱国歌,大会闭幕 |
19:30 |
老植科楼四楼会议室 |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
第七次委员会委员 |
1.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2.选举产生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3.聘任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委员会秘书长 4.新任秘书长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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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20:30 |
老植科楼四楼会议室 |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 |
第七次常务委员会委员 |
1.审议通过《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2.选举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团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讲话 |
(五)关于塔里木大学第七届研究生会委员选举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yjsb.taru.edu.cn/info/13172/272539.htm
(六)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宣传报道新闻链接https://yjsb.taru.edu.cn/info/13232/272579.htm
七、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出席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共53名。总人数占研究生总数的15%。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全体研究生,其中,男代表28名,占代表总数的52.83%,女代表25名,占代表总数的47.16%。少数民族代表6名,占代表总数的11.32%。
2017级、2018级研究生代表团15人,2019级学硕研究生代表团13人,
2019级专硕研究生代表团25人。
(二)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2020年塔里木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召开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各班级推选班级人数的15%代表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
1、研代会代表经班级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校研究生会所联系研究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各院代表名额依照各院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其中非研究生会干部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学院在代表产生后,《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确认后,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各学院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统一审查。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
2、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后,向筹备工作小组呈报审批、通过的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名册。
(三)代表条件
1、具有塔里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3、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四)代表资格审查
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组对塔里木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53名代表的认真审查,确认所有代表均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干部管理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考核目的
为了提高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工作的质量,激励研究生会成员不断进取,尽职尽责的完成自身的工作任务,全面反映和评价个人的成绩和进步,培养优秀研究生干部,特定本规则。综合测评秉承正确的导向性和客观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全部公开,并接受研究生会全体成员的全面监督。
综合评测的结果作为评定研究生会评优评先主要依据,采取量化的方法,对各位成员整个学期的表现进行全面的评价,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会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考核方法,考核结果作为评选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奖惩分明的原则
(三)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四、具体实施
(一)老师、主席考核分管副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老师、主席团成员考核部长;老师、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考核副部长。研究生会主席由研究生处老师进行考核,层层审查,实现考核过程的公正严明。
(二)研究生会干部考核结果的核对与公布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经研究生处老师批准后公布,作为评选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研究生会行政办公室担任干部量化考核领导工作小组,由研究生处老师担任组长,研究生会主席担任副组长,其他主席团成员担任考核小组成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综合得分权重指标
综合得分=(政治品德及政治素质*10%)+(学业成绩*15%)+(学术及学科竞赛表现10%)+(工作表现情况*35%)+(出勤考核*15%)+(文体活动及竞赛*15%)
一、思想品德及政治素质(满分10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二)在职期间,是否严于律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
(三)是否坚持发扬优良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习气,密切与广大研究生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我校研究生同学服务。(凡因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生活行为不检点、作风不正派,有损研究生会干部形象者,提交主席团处理。
二、学业成绩(成绩权重占比15%)
(一)课业成绩
课业成绩包括培养计划所规定学位必修课和学位选修课,课业成绩以相对标准分来计算,即每门课都以该课程最高分者为满分(100分)。
课业成绩≥85分,计7分;课业成绩≥82分,计4分。课业成绩≥80分,计2分。
(二)外语水平成绩
CET-6 425加6分,学术型硕士320分加3分
CET-4 425加3分
三、学术及学科竞赛表现(得分权重占比10%)
学术表现主要包括主持科研项目及成果情况、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学术会议参与及表现情况、申请专利情况、科技竞赛等内容,参与统计的成果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
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塔里木大学,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且无其他通讯作者);论文必须是在公开出版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专利必须授权,增刊不能作为参评依据。各项分值可累加。
正式见刊的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EI收录论文、SCI源刊必须提供相关(检索)证明;只能提供录用通知和交版面费证明的论文可以加分,加分值为正式见刊的60%,但同一篇论文不可以两次使用。
学术表现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有导师签名。否则,奖学金评定小组可判定该材料无效。
(一)发表论文
①一般期刊,自然科学论文计1分/篇,人文社科论文2分/篇(以CNKI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为标准);
②北大核心期刊,自然科学论文计5分/篇,人文社科论文6分/篇;
③CSSCI来源期刊,15分/篇;
④SCI收录期刊:IF≥5.0:30分/篇;IF≥3.0:20分/篇;IF≥1.0:16分/篇;IF<1.0:12分/篇;
EI收录期刊(不包括会议论文):10分/篇;ISTP:4分/篇。
(二)专著
专著计15分,加分按照排名递减。
(三)专利
发明专利计1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计4分/项;外观设计专利、软件专利计3分/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专利合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四)主持科研
主持科研主要指针对研究生设置的科研项目,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获批国家级课题加10分,获批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计5分,获批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计2分。
(五)学术科技竞赛
参加学术论坛、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创新实践和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团体竞赛只计算前四名,加分按照排名递减。
①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0分、7分、5分;未取得名次计1分;
②获得省部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分、5分、4分、3分;未取得名次计1分;
③获得校市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未取得名次计0.5分。
同类获奖项目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计分项计分。
四、工作表现情况(得分权重占比35%)
(一)领导力(满分5分)
1、做任何事情是否都能从全局着手,具有较强综合协调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是否能够适应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灵活处理突发事件,培养自己的应急处理能力;
3、是否具有较强人际交往能力,与各部门友好沟通、团结协作。
(二)执行力(满分5分)
1、是否在学期初规划好工作、在期末做好工作的全面总结;
2、是否按工作计划圆满完成所有活动;
3、是否能够保证所承办活动的质量;是否能够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是否在工作有所创新并起到良好效果;
5、是否经常向主席团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三)工作能效(满分10分)
1、部门内部是否团结和谐,工作能够正常运行,无不可调和的矛盾;
2、工作是否认真、主动、以身作则,不存在无故推卸责任、工作徇私;
3、是否在期末书面述职报告中全面概括部门取得的成绩及部门发展存在的问题。
(四)活动组织及参与(依次累计)
1、完成一次活动策划+3分
2、按照部门策划执行并且活动成果实施+6分
3、参与研究生会集体活动或者任务1次活动参与+1分
4、负责研究生处老师安排任务+2分,参与者+1分
5、值班1次加2分。
五、出勤考核(基础20分依次扣减,权重15%)
(一)会议考勤(10分)
1.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无故会议迟到、早退扣一次3分。
3.请假超过3次/月后,每次扣2分。
(二)活动考勤(10分)
1.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2.无故值班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六、文体活动及竞赛(权重15%)
1.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0分、7分,优秀奖计1分;
2.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分、5分、3分,优秀奖计1分;
3.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优秀奖计0.5分。
4.在评优评先中获得个人荣誉证书的,国家级证书计15分,省、自治区级证书计7分,校市级证书计3分,研究生奖学金证书不作为计分依据。
5.遵守塔里木大学学术公寓管理规定,在校宿舍文明安全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宿舍者,宿舍每人计1分。
同类获奖项目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计分项计分。
第三章 考核程序
具体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实施,并根据各部门考核信息的收集结果,总结整理出书面材料呈交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审阅及讨论。考核小组根据需要,依据上述考核内容展开平时抽查和学期末集中考核两种方式考核。
(一)平时抽查指主席团对各部工作及其成员进行评价。此类考核随时随机进行,旨在提高研会干部日常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及时发现工作出色或工作不力的干部予以便表扬或督促,从而使研究生会工作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学期末集中考核指考核小组对主席团对各部部长、副部长进行考核。
(三)考核由考核工作组负责领导、实施。行政办公室进行记录考勤和考评,每学期汇总一次并专门记录归档。
第四章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客观条件
凡在评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及其他评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党、团或校、院通报及以上处分者;
2.有课程不及格或导师年度评价不合格者;
3.未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者;
4.无故旷课、不做实验者,不请假擅自离校者;
5.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请假休学达三个月以上;
6.不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拒不服从学校和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工作安排者;
7.不讲诚信,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者;
8.违反社会公德者;
9.在评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10.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不满一个学期者,不得参评。
11.学业成绩平均分未达80分者不得参评。
12.不服从值班安排者不得参评。
第五章 研究生会干部解聘制度
在任期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即予以解聘:
1、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或研究生会会有关制度者。
2、不认真履行职责屡教不改者,或缺乏履行能力者。
3、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4、屡次不参加集体活动及会议者。
5、破坏研究生会内部团结者。
九、学校党委指导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塔里木大学党委书记赵光辉在研代会学代会上的讲话精神
党委书记赵光辉,党委副书记张爱萍,副校长张利莉,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马智群,以及相关部门、各学院有关领导,各学院团委负责人、学生代表参加学代会和研代会。赵光辉书记希望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全体成员,要团结带领全校同学,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继承和发扬胡杨精神,释放青年激情,追逐青春梦想,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建设兵团特点、南疆特色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校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学生组织建设,通过政策和资金保障等措施,支持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工作。也鼓励和希望学生会、研究生会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到学校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中来,建言献策,推动改革。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为学生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及时关心学生成长,努力
解决好同学们关注的问题。
新闻链接https://yjsb.taru.edu.cn/info/13232/272579.htm
(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开展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培训
新闻链接https://www.taru.edu.cn/info/10531/280466.htm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开展研究生开展冬季消防演练
新闻链接https://zs.taru.edu.cn/info/10531/280978.htm
(四)礼赞70年|我校研究生集中收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研究生集中收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并召开座谈会。
新闻链接https://www.taru.edu.cn/info/10531/280616.htm
(五)五四精神,我们传承(共青团中央组织开展“让青春为祖国绽放”网上主题团日活动)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5月4日,共青团中央组织开展“让青春为祖国绽放”网上主题团日活动,我校450余名研究生积极参与。
新闻链接:https://yjsb.taru.edu.cn/info/13171/272499.htm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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