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胡杨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服务兵团发展建设,为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输送更多政治素质硬、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塔里木大学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胡杨奖学金协议书》的文件要求,对2023届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农牧团场等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下同)开展“胡杨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农牧团场等单位工作,适用于塔里木大学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包括定向委培、自主创业、兵团基层四项目(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连官)及其他各类专项计划招录的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树立扎根兵团、建设第三师的意愿。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业优良,研究生、本科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知恩感恩;
(四)毕业生已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辖区内落实就业,且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三年。
三、评审程序
(一)大力宣传。各学院加大胡杨奖学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熟悉并了解政策的内容。
(二)毕业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协议或合同要能明确显示出签订的年限),并填写《塔里木大学2023届毕业生胡杨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
(三)学院初审。学院根据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填入《塔里木大学2023届毕业生胡杨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选结果报送至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并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四、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获得“胡杨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实行一次性奖励,奖金分别为20000元、15000元、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胡杨奖学金申报工作是学校鼓励毕业生服务第三师的具体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动员,确保毕业生应知尽知,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每位学生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要求详实、准确、规范填写,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供材料的将退回至所在学院,并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毕业生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对于受到奖励的毕业生,在单位工作未满三年离开原单位的毕业生,需一次性全额返还奖励资金。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1月1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工部思政科,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将不再收取:
1.塔里木大学2023届毕业生胡杨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
2.塔里木大学2023届毕业生胡杨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
3.公示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4.学生本人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农行卡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和农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页)、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情况说明(纸质版,扫描件需有签字盖章)、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用于资助育人宣传展示。事迹材料可从学生时代到工作岗位,并附3-4张有代表性的生活照片,直接插入事迹材料)、2寸蓝底正装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专业)。以上纸质材料均按顺序整理为一式两份。
附件:
1.塔里木大学2023届毕业生胡杨奖学金申报表
2.塔里木大学2023届毕业生胡杨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3.就业情况说明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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