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落实自治区硕士学位授权点质量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0年08月27日 16:49  点击: []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部文件

 

 

 

 

 

校研字[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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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自治区硕士学位授权点质量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办新学位办〔2007〕5号《关于对2003年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质量评估的通知》(附件一)的要求,将对2003年增列的硕士点进行质量评估工作。为了做好此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评硕士点

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2、果树学

二、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先自我评估,然后自治区学位办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评自查的初步结果,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在自评和实地考察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议,并对受评硕士点做出定量和定性评价。评估结果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后公布。

三、自评工作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4月2日~4月3日):负责人:周承早

宣传动员:由校领导组织参评学位点有关领导、学位点负责人进行评估前的动员大会,传达自治区有关评估文件精神。

第二阶段(4月3日~4月10日):负责人:高疆生

学位点自评:学位点按照自治区下发的《硕士点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首先在学位点内进行自评,重点是检查硕士点获批后进一步建设情况、研究生培养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撰写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二),并且在自评过程中,认真填写《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表》,并对照硕士点申报时有关数据,在自评报告中说明硕士点获批后的建设情况。

第三阶段(4月11日~4月15日):负责人:高疆生

学院审核: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点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自评报告、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表(申报时的数据表复印件与目前的数据表)各一式十份报研究生部。

第四阶段(4月16-4月22日)负责人:张伟信

集中审查: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听取学位点的自评情况汇报。

第五阶段(4月23日-4月24日):负责人:高疆生

整改阶段和学院审查阶段:学位点针对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对整改后的材料进一步完善,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部。

第六阶段(4月25日-26日)

报送材料:学院将最终评估材料(包括电子版)统一报至研究生部。材料包括:

①2003年硕士点申报时基本数据表(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目前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③自评报告(一式二份)。

第七阶段(5月)

实地考察:在自治区专家组实地考察之前,研究生部将组织校内专家对参评学科点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评估指标体系中所涉及的内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估小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 长:周承早

成 员:张伟信 高疆生 郑德明 张宏荣

职 责:主要负责学位点评估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

学位点评估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2.专家组:

组 长:王合理

成 员:高疆生 郑德明 张利莉 李志军 李新裕 王新建

秘 书:张伟信

职 能:主要听取各学位点自评汇报,对学位点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五、其他

1.有关文件及表格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

望相关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学位点的自评自查工作,找出差距,总结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迎接自治区学科专家组实地检查评估。

附件

        一、关于对2003年增列的硕士点进行质量评估的通知
        二、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模板
        三、表一至表三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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