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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6月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的通报

2018年04月16日 13:35  点击: []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中关于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现对20186月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通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为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201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研究生必须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及答辩情况,20186月学校将统一颁发结业证或肄业证。达到此条件的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1

附件120186月达到最长学习期限的研究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入学时间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生类别

学制

1

109510432014061

李丰宇

2014年

植物科学学院

植物保护

专硕

2

2

109510432014060

纪显洪

2014年

植物科学学院

植物保护

专硕

2

3

107101032013019

范荣

2014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村与区域发展

专硕

2

4

109050232013054

王文兴

2013年

动物科学学院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学硕

3

5

107101032013019

高学丽

2013年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学硕

3

  二、请各有关学院指定专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核查通报的研究生名单(附件1),并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敦促研究生按照要求做好答辩等毕业工作。如名单有错漏,请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

   (二)及时通知上述研究生的导师,请导师确认知晓附件1中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在学籍预警确认函(附件2)上签名确认(由学院指定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先打印确认函,并填写相关信息后转给有关导师确认),由学院收齐后于430日之前交至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8416

上一条:关于对2019年6月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自治区和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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