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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19日 12:30  点击: []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实践创新,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研究生创新项目。分为科研创新项目和实践创新项目。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研究生创新项目

1.申报类型。严格遵循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原则,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项目,重点培养其在本学科领域内的前沿科学研究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项目,核心提升其在行业产业实践中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应用能力。

2.申报人员条件。申报者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且距正常毕业时间不少于 1 年(确保项目可顺利结题);可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 5 人,鼓励跨年级、跨学科组队,促进学科交叉)。需注意:同一层次学位攻读期间,每名研究生仅能获得 1 次此类项目资助,已获校级或兵团级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若项目负责人因逾期未完成导致项目终止,其导师指导的研究生 2 年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3.选题与内容规范。

科研创新项目:选题应紧密结合学科前沿热点,可来源于导师课题、自主探索课题或自选课题。鼓励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学科发展趋势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工作,力求在理论创新、方法改进或技术突破上取得实质性成果。

实践创新项目:选题需立足行业产业实际需求,设计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实践模式或应用路径。优先支持来源的选题:三部门支持建设的科技小院、自治区及兵团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或生产实践一线课题,专业学位研究生需通过深入企业及生产一线开展调研与实践,精准聚焦实际问题,进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的有效衔接。

两类项目均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学术价值观,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目标明确具体、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如明确技术路线、资源保障、时间规划),预期成果务实(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技术方案落地、实践报告等)、经费预算合理;研究内容须与开题方向保持一致或高度关联,确保项目研究能切实为学位论文的撰写提供核心支撑,助力提升学位论文的质量与学术价值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人员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包括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且需具备连续 3 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或管理工作经历(拥有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管理经验);鼓励围绕行业产业需求跨部门、跨高校联合研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需注意:每名主持人限报 1 项(主持项目者不得参与其他项目,作为成员参与不超过 2 项);有在研同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仅可延期 1 次(延期时间不超过 1 年),未完成且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 年内不得申报教育类项目。

2.申报选题及要求。选题需围绕 “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 展开,严格参照《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25 年)》(见附件);项目需紧扣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改革重点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方案完整,且研究内容与方法具备创新性(能为改革提供新思路)。核心要求是 “重应用”—— 研究成果需可推广至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或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

三、立项数量、项目经费及实施周期

(一)立项项目及数量

1.研究生创新项目拟计划资助176项,其中博士项目22项,硕士项目154项,充分体现对不同层次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支持。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计划资助2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5项,分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落地。

(二)经费管理

1.经费标准与周期。研究生创新项目,博士项目1.5万元/项,硕士项目 0.8万元/项,研究期限不低于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1.5万元/项,研究期限不低于2年。

2.经费使用规范。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仅可用于科研与教学相关开支,包括办公费、资料费、消耗材料费、学术会议费、必要调研差旅费、课题相关论文、著作出版费及成果鉴定费等,严禁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四、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及评审相关流程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以提升效率与透明度,具体分三阶段进行:

(一)个人申报阶段(含导师审核):时间为 9月10日- 11 月10日。申报人需在系统内完成《项目申报书》填报,其中研究生创新项目须经导师审核签字(确保选题与研究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

(二)学院评审推荐阶段:时间为11月11日 - 25日。首先由各学位点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从专业角度评估科学性、创新性);再由学院按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开展评审并提出意见;评审结果需在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择优排序推荐至研究生处。

(三)学校复(评)审立项阶段:时间为 11 月 26 日 - 12 月 10 日。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研究生创新项目进行复审,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意见与支持方案;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立项名单。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与审查:各学院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遴选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项目选题、研究内容及涉外交流活动履行审查程序;对工作落实不力、把关不严的学院,将减少后续项目资助名额。

2.严格择优与绩效管理:学院需按程序择优遴选项目,其中研究生创新项目需确保研究内容与学位论文关联(促进创新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协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突出成果的实践指导性;同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定期检查项目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达成预期成效。

3.规范材料报送:各学院需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具体材料为: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 7 份、汇总表一式1份。

联系人:陈珺  孙婷    

联系电话:0997-4681912。

 

 

附件: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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