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持续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升课程质量。现启动2026年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以下简称“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以下简称“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质量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核心,推动研究生课程教学科学化、规范化,强化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深化教学模式改革。
2.成果导向:通过项目建设,形成三类核心成果:一是建成一批“理论-科研 -实践”深度融合优质课程;二是打造一支学术造诣深厚、结构合理的教学骨干团队;三是编著出版一批彰显学科特色的高水平研究生教材。
3.资源整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满足研究生自主学习需求,夯实教育质量基础。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程基础:申报课程须列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选修课),完成至少三轮教学实践,每学年修读研究生规模≥30人,学生评教满意度≥85%。单门课程独立申报,已获校级以上立项未结题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2.团队要求:负责人须为在岗教师,具备高级职称,主持过研究生教改课题,学术与教学成果突出;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年龄、职称、学科背景),分工明确,具备较强的改革与建设能力。
3.课程内容:内容精选优化,体现系统性、先进性与前沿性;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注重基础理论、方法论与学科前沿结合,反映最新研究成果;聚焦复杂问题解决能力与科研思维培养,考核方式科学,突出过程性评价。
4.教学改革:教学模式先进,教学档案完整规范,开发优质课件,选用高水平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建立试题库、案例库等资源,网络教学资源丰富。
5.教学效果:通过多元教学形式(专题研讨、文献研读等)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升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学生满意度高,经验具备推广价值。
6.建设方案:采用项目管理模式,目标明确、内容细化、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7.申报限制:每位教师限报 1 门。
(二)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程与案例要求:申报课程须列入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完成至少两轮教学实践,优先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课程;案例结构包含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思考(含思考题、分析思路)等;案例规范可参考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对应专业学位的要求。
2.案例质量:案例须具备原创性(非直接引用或简单改编已有公开案例)、实践性(基于真实实践场景)、典型性(能反映领域内共性问题或关键场景)、创新性(体现行业最新实践或前沿探索)、前沿性(聚焦行业发展热点或趋势)与启发性(能引导研究生深度思考、提升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建成后可直接应用于教学,实现资源共享。
3.申报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岗研究生授课教师;鼓励联合校外行业专家(如企业技术骨干)共同申报;团队成员需具备丰富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4.案例编写:案例叙述逻辑清晰、内容详实,理论分析准确且贴近实践需求,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注重科研成果与教学案例的转化融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规律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三、基本要求与内容
(一)精品示范课程建设基本要求与内容
1.加强团队建设:组建“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稳定团队。负责人需具备深厚学术造诣与丰富教学经验,引领团队开展教学改革;团队成员涵盖不同学科背景,形成“老中青”结合的梯队结构;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培训,提升团队整体能力。
2.优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构建“前沿引领、科学方法传授”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科动态与人才培养需求,动态更新教学内容,凝练核心知识点;增加科研训练强度,设计“基础理论+前沿专题+实践应用”的模块化课程;强化课程间衔接,避免内容重复,形成系列化课程体系。
3.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构建“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立体化教学模式。综合运用案例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法,结合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模式;利用虚拟仿真、在线平台等技术手段,丰富教学场景;建立“课前预习+课中研讨+课后拓展”的全流程互动机制。
4.完善考核与管理:实现“以考促学、以评促教”。考核形式多元化(课程论文、学术报告、实践成果),加强过程性评价比重;建立动态反馈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教学内容与方法;严格考核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5.建设优质资源: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资源体系。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开发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试题库等资源,支持在线学习与下载;建设课程网站或在线平台,提供教学视频、案例库等拓展资源。
6.培育优秀教学成果:产出高水平教学成果。鼓励教师发表教改论文,申报教学成果奖;总结课程建设经验,形成可推广的教学模式或案例;定期组织教学成果展示与交流活动。
(二)案例库建设基本要求与内容
1.案例数量及类型:每个案例库至少包含 10 个独立案例;案例需聚焦社会热点问题、领域重点问题或实践代表性问题;案例类型包括:综合课程案例(≥3 个,涉及多门课程知识融合,字数不少于 5000 字)、单一课程案例(≥4 个,聚焦某一门课程多方面内容,字数不少于 3000 字)、知识点案例(≥3 个,针对某一门课程特定知识点,字数不少于 1000 字);原创性案例占比不低于 60%(即 10 个案例中原创案例不少于 6 个)。
2.成果呈现形式:以多媒体课件形式呈现,整合文字、图片、动画等元素,确保内容直观、生动;每种类型案例授课时长≥1课时(45分钟),鼓励形成案例教材。
3.案例编写规范:根据申报课程内容,从行业实践中筛选、收集案例素材,参照对应专业学位教指委要求或《塔里木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撰写基本要求》执行。
4.成果应用与共享:验收后由学校统一汇编,在相关专业学位领域推广,逐步完善学校专业学位案例库;遴选优秀案例推荐至国家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网络平台,扩大成果影响力。
5.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塔里木大学及编写者共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四、立项数量、项目经费、实施周期
(一)立项数量: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10门、案例库15项。
(二)经费管理:
1.资助标准:精品示范课程3万元/门,案例库2万元/项。
2.经费用途: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仅限用于项目建设相关支出,具体包括:教学资料购置与复印、教学课件(含案例库课件)制作、必要的外出调研、教学改革研讨会参会或教学能力培训等;严禁挪作他用。
(三)实施周期: 2 年(自项目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
五、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全程通过 “研究生管理系统” 线上操作,同步提交线下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9月10日-11月13日)
课程申报人登录 “研究生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含精品示范课程、案例库对应申请书),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导出纸质版并签字。
(二)第二阶段:学院初审(11月14-21日)
各学院成立初审工作组,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与初步评审;初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按推荐优先级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学院需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保材料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问题。
(三)第三阶段:学校评审(12月初)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后确定立项。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26日前,学院将审查过的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3)一式7份,汇总表(附件2、附件4)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研究生楼124-3室),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按不同项目分别打包,文件名XX学院-XX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命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发送至1468544949@qq.com。
联 系 人:陈珺 孙婷
联系电话:0997-4681912
附件:
1.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申请汇总表
2.塔里木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推荐申请汇总表
3.塔里木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撰写基本要求
4.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介绍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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