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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翔裕、恒蔬无疆奖学金的通知

2019年05月07日 12:30  点击: []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4〕7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研究生翔裕、恒蔬无疆奖学金评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翔裕奖学金5名、恒蔬无疆奖学金5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生。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异;

5. 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上一学年度所学课程考试(含所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4. 学术型研究生英语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申请最低分数线者;

5. 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王新生奖学金、翔裕奖学金、恒蔬无疆奖学金的研究生;

6. 申请材料不属实者。

四、名额拟分配

学术型研究生5名,专业型研究生5名。

序号

学院

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型研究生

拟推荐名额

拟推荐名额

1

生命科学学院

2

1

2

植物科学学院

1

2

3

动物科学学院

1

1

4

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

1

1

5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1

0

6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1

7

人文学院

0

1

8

信息工程学院

1

1

9

历史与哲学学院

1

0

合计

9

8

五、评选程序

1.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9年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 学院按拟上报名额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签署意见,推荐至研究生处。

3.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4. 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报送材料

1.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287467033@qq.com

2.《2019年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课程成绩、六级成绩单、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等材料)。

七、报送时间地点

1. 报送时间:2019年5月20日19:00之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报送地点:行政楼研究生处227室。

联系人:边老师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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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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