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培养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实践环节等,具体规定硕士研究生所应掌握的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并对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硕士学位论文提出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品学兼优的高级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前一年半以课程学习为主,后一年半以科研论文工作为主。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四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部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提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