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制定
1.各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选课情况制定教学计划,所开设课程的名称、学时和学分等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改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制定教学计划。
2.确系必须开设的新课程,须在提交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同时提交《塔里木大学开设新课程申请表》及论证材料。开新课的论证工作一般由学院自行组织,论证完成后于开课学期前与该学期教学计划一并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跨学院的开新课论证工作由研究生处协调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并备案。未经研究生处备案的新课程,不得开设。
3.教学计划于第7教学周(10月15日)之前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二、研究生处汇总各培养单位教学计划,审核无误后上传教务系统。
三、教学任务下达
1、第8教学周(10月22日)下达教学任务,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英语)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
2、新增加的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须填写《塔里木大学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申请表》。
3、教学任务于第10教学周(10月29日)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附件1:《专业教学计划模板》
附件2:《塔里木大学开设新课程申请表》
附件3:《专业课程任务模板》
附件4:《学院教学任务汇总信息模板》
附件5:《塔里木大学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26日
- 附件【2019-2020-2教学通知和表格.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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