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
工作时间 |
工作程序 |
工作要求 |
责任人 |
填写表格 |
9月5日至 9月9日 |
毕业资格审查、论文答辩申请 |
毕业生填写审批材料,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各学院审核毕业生材料。学院汇总答辩人员信息,提交至研究生处。 |
毕业生、学院 |
《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三份)1234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
9月10日至9月18日 |
预答辩 |
预答辩委员组应由3-5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1人组成,并及时将结果提交至研究生处。 |
毕业生、导师、学院 |
《学位论文预答辩评价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研究生预答辩评语汇总表》 |
9月23日至 9月26日 |
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1.毕业生于9月23前将格式规范的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学院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学院于9月26日将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处。 |
毕业生、导师、分管秘书、学院、研究生处 |
论文重复率仅检测一次 |
9月27日至 10月24日 |
论文匿名评审及反馈 |
1.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将导师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论文(PDF格式、盲审编号命名)及送审信稿清单提交至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于10月24日前向各学院反馈匿名评审意见,确定是否进入论文答辩阶段。 |
毕业生、导师、院主管领导、分管秘书、研究生处 |
《学位论文送审稿清单》、《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盲审意见修改鉴定存查表》 |
10月24日至 10月31日 |
学位资格审查 |
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完成对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学位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 |
毕业生、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
《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 《学位资格审核汇总表》 |
11月15日前 |
答辩 |
1.各学院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学生于答辩前一周向学院交审阅论文数本供专家评阅; 3.各学院于答辩前一天在校内主要公告栏张贴“论文答辩公告”,组织答辩; 4.答辩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对通过答辩者进行审议决定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审议后,各学院将答辩成绩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处。 |
分委员会主席、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处 |
《论文答辩评价表》、《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表》56 78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毕业生进行审议投票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
分委员会成员、学位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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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前 |
论文终稿提交及重复率检测 |
各学院将毕业生论文终稿电子PDF版统一收齐后提交至研究生处供重复率检测。 |
毕业生、导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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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至12月10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审议,确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委员会成员、学位申请人、研究生处 |
《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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